7月23日,中足联官方发布处罚通告。定南赣联球队官员李镇伯因对裁判实施暴力行为,被禁止进入体育场馆7个月,罚款11万元。

事件经过:赛后三次踩踏+投掷物品
7月18日中甲第15轮,定南赣联对阵宁波职业。根据比赛监督报告、裁判员报告、视频及听证,比赛结束后,李镇伯以劝阻队员为名进入场地,故意多次踩踏裁判员脚部。裁判组离场时,他又向裁判组投掷物品。

处罚依据与执行
中足联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援引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第55条、第49条,决定禁止李镇伯进入体育场馆7个月,罚款11万元。罚款须按准则第18条规定执行。本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李镇伯可在7日内向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申请解决,期间不停止执行。